生活就是每天处理你的不同的困难或者享受美好的结果。或多或少,我们都会遇到各种困难,其中遭遇资金困境是非常实际的问题。没有资金,很多事情处理不了。对于有大额资金需求的借款人,房产抵押贷款成为他们的选择,但是很多人却对房产抵押与质押有所疑惑,那么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有什么不同?
意义不同:
抵押:指贷款人或担保人对该财产不占有,只是将该财产作为贷款的担保,当贷款人不能及时还款的时候,则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有权力依法对该财产拍卖,变卖,得到的款优先偿还该债务。如房屋抵押贷,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不占有房子,只是拿作该贷款项目的抵押物。
质押:指贷款人或者担保人将该财产拥有权交给银行或者金融机构,以该财产的拥有权做担保,当贷款人不能及时还款时,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有权依法将该财产变卖,变卖的钱款用于偿还债务。如典当行,当你把财物放用于典当,典当行给你钱财,如后期没能赎回,则典当行有权处理该财产。
对象不同:
抵押:用于抵押的通常为不动产,如房产等,也可以是动产,比如机器设备等等。
质押:用于质押的通常为动产,比如房产证,土地使用证、汽车、权利证、股票,国债等有价证券等等。
成立要件不同:
质押:所抵押的物品自己仍有使用权,在和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约定的时间内,不能随便占有,抵押贷款后房子仍然属于本人,但是要办理抵押登记。
质押:质押中的财物,其拥有权会被金融机构占有,而且不用办理登记,质押结束后归还即可。
合同生效时间不同:
抵押: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。
质押: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。